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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國煤化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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煤制油企業(yè)憂心消費稅新政
來源:
國家煤化工網(wǎng)
| 時間:2012-12-13
11月16日,國家稅務總局發(fā)布關于消費稅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7號)。根據(jù)該公告,納稅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產(chǎn)加工的在常溫常壓條件下呈液態(tài)狀(瀝青除外)的產(chǎn)品,將自2013年1月1日起,以石腦油(1元/升)或燃料油(0.8元/升)的稅率征收消費稅。這表明,此前未納入國稅局征稅范圍的液體產(chǎn)品如MTBE(甲基叔丁基醚)、混合芳烴等調和汽油都將被征收消費稅。
公告發(fā)布后,業(yè)內反響強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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